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22 12:48: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93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 24 号

《关于修改〈西安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孙清云
2004 年9月23日



(1993年5月1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2000年4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等23个政府规章的决定的通知》修正 根据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4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管理,维护室内装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种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及其相关配套用品和设备的安装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室内装饰业的主管部门。西安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装饰办)具体负责本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工商、建设、环保、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和施工的,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
第五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和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市装饰办应当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 装饰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该项目工程资质的企业。装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和自身承担能力进行经营,不得越级承包工程,不得倒手转包工程。
第八条 室内装饰应当由具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其设计应当安全、适用、经济、新颖,符合规范。
第九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手续,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外地室内装饰企业来本市从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应当持室内装饰有关资料到市装饰办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 室内装饰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物结构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进行室内装饰施工。
第十二条 室内装饰施工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艺规程和质量规范,使用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规定的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装饰材料不得进入装饰市场。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粉尘、废弃物及噪声。
第十四条 下列室内装饰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一)政府投资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十五条 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后,根据国家标准,通过对工程质量以及室内氡、甲醛、氨等的含量指标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市装饰办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前款规定的相关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市装饰办应当加强装饰行业的职业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装饰行业职工持证上岗和职称评定工作。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09〕19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和第四届中国月季花展暨世界月季区域性大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通过大思路谋划、大手笔投资、大项目带动,再掀一轮园林绿化建设新高潮,推进绿量持续快速增加,努力实现“让城市走进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把常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绿色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市区绿化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实施五大特色绿化工程,计划总投资32.73亿元,共新增绿地553.47公顷”。五大特色绿化即公园绿地、道口绿化、垂直绿化、道路绿化、围墙绿化。共实施36个工程项目,其中公园绿地建设工程16个、道口绿化建设工程2项、垂直绿化建设工程4项、道路绿化建设工程7项、围墙绿化建设工程7项。
  三、实施办法
  (一)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坚持“优化布局、方便市民”的规划理念。根据《常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科学布局各类公园绿地。按照“33122”的目标:即居民出行300米左右有一处3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居民出行1000米左右有一处20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每个城市组团至少规划建设1个2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
  二是坚持“绿化为本,文化为魂”的造园理念。做到“一园一主题、一园一特色”,将每个公园建成各有特色、品位较高、设施较全、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市民游憩“后花园”,使公园成为“大众的乐园、城市的绿肺、园林的典范”。在获得“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基础上,积极争创“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管理理念。要精雕细刻出精品,精益求精上水平。坚持服务市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全部向市民免费开放,提高公园社会效益;始终保持优美的园景园容,提高公园生态效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公园经济效益。
  2.工作目标
  在市区已有51座公园绿地的基础上,2010年完成或启动建设16个公园绿地,年底公园绿地敞开数量达60个以上。计划投资208133万元,共新增绿化面积140.97公顷,其中年内新增绿化面积117.34公顷。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丁塘港生态湿地公园:规划面积33.87公顷(其中水面7.8公顷,陆地26.07公顷),计划投资2.94亿元。市园林局、戚墅堰区组织实施,年内基本建成。
  (2)圩墩公园(三期):规划面积2.7公顷(四中地块),2010年启动建设,年内完成前期启动资金500万元。市园林局、戚墅堰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3)雕庄公园:新增绿化面积6.67公顷,计划投资5000万元。市园林局、天宁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4)桃园绿地(二期):新增绿化面积1.83公顷,计划投资13831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5)民航机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17公顷,计划投资5238.91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年内基本建成。
  (6)广化桥绿地:新增绿化面积0.8公顷,计划投资5514万元。市园林局、钟楼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7)五星公园改造:将五星公园改造提升为法治主题公园,原有2个自然园区分别建成廉政和法治两个主题分园。法治公园以2个广场、3个景点、6条不同风格的宣传带为基本框架,用法治雕塑、人物塑像、大型电子屏等手法,反映古今中外的法治人物、重要法典、法治典故、法治格言、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等法治内容,在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开展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市园林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600万元,年内建成。
  (8)城铁北广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2公顷,计划投资2100万元。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9)西太湖休闲区核心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3.5公顷,计划投资2.1亿元,2010年完成入口广场、休闲广场、创业路两侧及揽月湾广场景观绿化建设。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0)太湖湾狂欢谷绿化工程:规划新增绿化面积15.3公顷,投资3800万元,2010年4-9月实施。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1)淹城春秋园绿化:2010年5月前完成25.52公顷淹城春秋园一期工程配套绿化建设,计划投资6000万元。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2)环球恐龙城5A精品景区:项目占地60公顷,总投资55.65亿元,包括恐龙园峡谷区改造,迪诺水上街市,时光城,养生天地,网络游戏主题公园等,主题区域将集中体现高科技、参与性和文化体验性,强化恐龙文化主题体验。新增绿化面积10公顷,计划投资10.7亿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13)高铁生态公园(暂定名):位于高速铁路(龙江路—老藻江河)和沪宁高速公路之间,新增绿化面积11公顷,总投资1.5亿元(其中2010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14)飞龙绿环小游园:东起长江路,南至南湖路,全长1.2公里,结合30米绿化带和多个街头绿地,打造特色鲜明的带状公园绿地,新增绿化面积5公顷,2010年计划投资15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5)高铁南北广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4公顷,计划投资25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南广场绿地。
  (16)月星广场中心绿地:改造提升绿化面积5.5公顷,2010年计划投资165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二)道口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不论道口路口,个个是绿色窗口。绿色窗口要坚持以绿为主,生态优先的原则,形成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季相明显和景观多样的植被景观。二是城市出入口不仅是绿色窗口,还是形象窗口。形象窗口要通过道口绿化、亮化、广告、可视范围内建筑立面、交通设施等全方位整治,实现绿化、环境和管理提升,达到“空间大起来、道口绿起来、灯光亮起来、景观美起来”的目标,形成道口特色景观,体现城市形象。
  2.工作目标
  实施2项工程,建立1个机制,计划投资25629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3.33公顷,提升绿化面积124公顷:一是道口提升工程,包括沪宁高速常州道口、沪宁高速横山桥道口、沪宁高速薛家道口、沪宁高速罗溪道口、沿江高速常州南道口等5个主要城市出入口;二是道口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沿江高速滆湖互通道口新建绿化工程;三是建立道口绿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道口提升工程:分别对沪宁高速常州道口、沪宁高速横山桥道口、沪宁高速薛家道口、沿江高速常州南道口4个道口进行提升,提升绿化面积124公顷。提升内容包括匝道内外的绿化、灯光亮化、广告、可视范围内建筑立面、交通设施等。计划投资23629万元。道口提升工程(包括匝道内、匝道外)分别由武进区、新北区组织实施,市绿通办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市交通局做好与省高速公路控股公司的协调工作,配合武进区、新北区实施匝道内提升工程。匝道内提升工程经费由市交通局统一筹集,概算资金11508万元。匝道外提升工程经费分别由武进区、新北区承担,其中武进区概算资金4903万元,新北区概算资金7218万元。
  沪宁高速罗溪道口的提升与机场扩建同步实施,具体按上述操作方式。
  (2)沿江高速滆湖互通道口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3.33公顷,计划投资2000万元。武进区组织实施。
  (3)建立道口绿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原由省高速公路控股公司负责的高速公路匝道内绿化等的管理,移交给属地政府管理,市交通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移交的组织协调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属地政府落实道口绿化养护经费,提高道口绿化养护标准,落实相关单位,统一负责匝道内外绿化等的管理工作。
  (三)垂直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市区河道,特别是关河、藻江河、北塘河3条重点河道驳岸两侧栽植攀缘和悬挂植物,形成绿色幕墙,提升河道景观功能。二是市区道路沿线桥梁桥柱、高架桥柱、地道引坡挡墙、房屋山墙、栏杆等处栽植藤本植物和悬挂植物,通过立体种植形成绿色幕墙,丰富绿化层次,增加建筑物艺术效果,提高绿视率。
  2.工作目标
  在2008年实施垂直绿化长度3.7万多米、种植藤本植物20多万株的基础上,2010年计划实施4项工程,新增垂直绿化长度2万米以上,种植藤本植物30万株,投资3150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铁路地道垂直绿化工程:结合城际铁路改造,同步实施永宁路地道、竹林南路地道、五一路地道、泡桐路地道、戚月线地道等5个地道垂直绿化。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750万元,实施长度为8000米。
  (2)高架路二期桥柱垂直绿化工程:在全长27.9公里的高架范围内的桥柱,全部进行垂直绿化。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0万元。
  (3)河道垂直绿化工程:对关河、藻江河、北塘河、大运河、西市河和三井河六条河道两侧、长14.95公里的有条件地段进行垂直绿化。市水利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万元。
  (4)垂直绿化修复工程:对于受沪宁城际铁路施工影响的青洋路、五角场、晋陵路、健身路、通江路、长江路等6处铁路立交垂直绿化进行补建和恢复整治。市交通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万元。
  (四)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公路绿化的标准:“不论国道省道,条条是绿色通道”。一是高速公路在防护拦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沪宁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西绕城高速公路花木示范区在防护拦外每侧实施50米生态防护林和100米苗圃生态林;二是普通国道干线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30米;三是普通省道干线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20米;四是对辖市(区)二级公路标准以上的道路进行绿化,其中二级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10米,一级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15米。
  城市道路绿化的标准:新建道路绿地率指标全部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其中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市区主要道路绿化的标准:形成绿化连线、景观多样、立体种植、绿量浓郁的城市道路绿化视觉效果。主干路应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种植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势强和环境效益好的行道树等植物种类;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种植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的木本或草本观花植物,营造四季有花、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2.工作目标
  2010年实施7项工程,包括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市区主要道路美化工程、绿化设施提升工程、武进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北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67.9公顷,计划投资57840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高架路二期、飞龙东路、东经120路和竹林北路、新堂西路等新建道路配套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22.87公顷,计划投资20817万元,其中,中吴大道新增绿化面积30.5公顷,计划投资6477万元;高架路二期新增绿化面积81.7公顷,计划投资11414万元;飞龙东路新增绿化面积1.87公顷,计划投资726万元;东经120路新增绿化面积8.8公顷,计划投资2200万元。
  (2)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新北区组织实施通江路、延陵中路、延陵西路三条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提升内容包括树木调整、设施更新、景观改造。市园林局实施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
  (3)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兰陵路、和平中路、劳动路、怀德路、长江路、关河西路、东方东路、东方西路、东方二路、健身北路、晋陵中路、青洋北路、飞龙西路、离宫路共14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沪宁高速与黄河东路防护林带提升;龙江路与运河路、新昌路与新府路、飞龙西路与玉龙路3个道路节点绿地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26公顷,计划投资10280万元。
  (4)市区主要道路美化工程:
  一是种植四季花卉:实施市区16条主要道路(延政路、长虹路、和平南路、兰陵路、通江路、衡山路、河海路、汉江路、延陵中路、延陵西路、长江路、怀德路、中吴大道、飞龙路、劳动路、晋陵路)四季有花工程,调整种植各种开花乔灌木不低于5000株,布置四季花卉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开花乔灌木和花卉品种数量不低于50种,主要品种有合欢、栾树、桃树、樱花、垂丝海棠、杜鹃、矮牵牛、鸡冠花、三色堇等。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通江路(龙城大道以南)、延陵中路、延陵西路、长江路(沪宁铁路地道-新龙大桥以北)、怀德路、劳动路、晋陵路、兰陵北路(龙城大道以南)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计划投资1550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飞龙路(藻江河以东)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武进区组织实施延政路、长虹路、和平南路、兰陵南路、长江路(新龙大桥以南)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新北区组织实施通江路(龙城大道以北)、衡山路、河海路、汉江路、晋陵路(龙城大道以北)、长江路(沪宁铁路
地道以北)、飞龙路(藻江河以西)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
  二是续建月季景观路: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3条月季示范路和16处月季景观节点,3条月季示范路分别是河海东路、东经120路、竹林北路,16处月季景观节点分别是通江路沿线的黄河路交叉口绿地、蓝港广场绿地、龙城大道交叉口绿地、西新桥交叉口绿地、金百国际绿地,晋陵中路和晋陵北路沿线的汉江路交叉口绿地、奥体中心绿地、飞龙东路交叉口绿地、青山广场绿地,延陵西路和延陵中路沿线的江南商场绿地、钟楼广场、人民公园、延陵绿洲绿地、文化宫广场、天宁寺广场、朝阳广场。
  (5)绿化设施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晋陵路、勤业路、局前街等多条市区主次干道的行道树树池、盖板、绿地内果壳箱、座凳等的更新提升。计划投资800万元。
  (6)武进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武进区组织实施5条道路绿化工程,分别是武南西路(武宜南路-环湖北路)、延政西路(湖滨路-S239)、长虹西路、朝阳路、武南河西段。新增绿化面积210.37公顷,计划投资18700万元。
  (7)新北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北区组织实施10条道路绿化工程,分别是飞龙路、昆仑路、武夷山路、红河路、吕墅西路、吕墅中路、通江路(高速公路-辽河路)、辽河路、龙汇路、龙沧路。新增绿化面积32.4公顷,计划投资3693万元。
  (五)围墙绿化工程
  1.特色和标准
  市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周边实体围墙和社区的实体围墙全部都是绿色围墙,内外种植绿化。对不具备实施透景改造的围墙,围墙外种植树木或沿围墙外面实施垂直绿化。
  2.工作目标
  在前几年中心城区已建围墙绿化约100公里的基础上,2010年,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4项工程,新建围墙绿化长度约68公里,绿化面积共31.27公顷,计划投资21847.58万元。各区负责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实施围墙绿化长度约78公里,计划投资10748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沪宁城际铁路城区段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沪宁城际铁路常州站、戚墅堰站两端3公里范围内的景观围墙建设,3公里范围外的围墙粉刷出新和垂直绿化建设。绿化长度13公里,计划投资3578万元,绿化面积6.51公顷。
  (2)高架路二期城区段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绿化长度5公里,计划投资1220万元,绿化面积1.36公顷。
  (3)新建道路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龙锦路、新堂北路、棕榈路、五一路、吊桥路、东径120路、竹林西路、东城路、长丰路、虹景路、龙江路、翠虹路、青龙路、新昌路、茶花路、锦绣路、飞龙东路等18条道路两侧的围墙绿化工程。绿化长度41公里,计划投资14757.78万元,绿化面积20.96公顷。
  (4)围墙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对2006-2008年实施的劳动东路、劳动中路、怀德路、关河西路、和平路、长江路、晋陵路、勤业路、新市路、邮电路、通江路、武青路、光华路、丽华路、迎宾路等15条整治道路景观及节点进行提升。绿化长度9.4公里,计划投资2291.8万元,绿化面积2.44公顷。
  (5)天宁区围墙绿化工程:由天宁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50000米,绿化改造75000平方米,投资7750万元。
  (6)钟楼区围墙绿化工程:由钟楼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25480米,投资2548万元。
  (7)戚墅堰区围墙绿化工程:由戚墅堰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3500米,改造绿地6060平方米,计划投资450万元。
  四、实施要求
  1.彰显特色、坚持标准
  彰显“五大特色绿化”,是对我市连续几年组织实施“八路八口”、“八路八口四河”、“城乡绿化十大工程”、“城乡绿化八大工程”的总结,更是我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追求。要彰显特色,全市上下必须通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继续高起点规划新一轮园林绿化实施纲要,继续高标准实施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再大干3年,基本形成常州“五大特色绿化”,成为我市又一张名片;要坚持标准,必须严把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质量关,充分发挥园林科技的支撑作用,贯彻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重视植物多样性的运用,积极推广园林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五大特色绿化工程”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项目多、任务重、标准高,时间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推进。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各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有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在制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监管和综合协调;市建设、交通、水利、园林、城管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管理,加大宣传
  “五大特色绿化工程”,列入2010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力度,突出督查重点,强化进度和质量督查。要加大宣传,树立“植树造林、绿化常州、人人有责”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关心绿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培养广大市民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意识。
  五、工作安排
  1.2009年11月前为发动部署阶段。
  2.2009年12月起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2010年8月底前完成道口绿化提升工程,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河道和现有桥桩、引坡、山墙、栏杆等的垂直绿化工程,现有道路的围墙绿化工程。根据新建和改建道路、地道、高架建设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实施相关的道路绿化工程、围墙绿化工程、垂直绿化工程。
  2010年年内完成五星公园改造、城铁北广场绿地、雕庄公园、飞龙绿环小游园、西太湖休闲区核心区绿化工程、太湖湾狂欢谷绿化工程、淹城春秋园绿化工程。基本完成丁塘港生态湿地公园、民航机场绿地建设。启动建设圩墩公园(三期)、桃园绿地(二期)、广化桥绿地、环球恐龙城5A精品景区、高铁生态公园、高铁南北广场绿地、月星广场中心绿地等其他公园绿地。
  3.2010年8月—9月,检查验收阶段。
  附件:1. 常州市市区2010年“五大特色绿化工程”建设任务一览表
     2. 常州市2010年高速公路道口提升工程任务一览表(略)
  明代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中讲述了朱熹在福建崇安县当知县时办过的一件错案。一个小民状告大姓强占风水,朱熹为查清案情到现场察勘,在大姓家的祖坟内挖出一块墓碑,上面赫然列着小民祖先的名字。当时大姓以势欺人、占人风水的事屡见不鲜,所以朱熹心中早就有了大姓夺占的成见,现在见此情形,勃然大怒,于是判了大姓一个强占田土之罪,将坟地判给了小民。

朱熹断了此案,好不得意,觉得“此等锄强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谁人肯做?”却不料真相却是另一回事:原来小民诡诈,知道朱熹一向憎恶富豪大户欺侮百姓,专门打击他们,又因为贪图大姓家坟地风水好,就将刻好的墓碑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后来告状。朱熹果然中计。

其实,墓碑的格式,只会写墓主的名号及行状等,不会将自家祖先的名字都写上去。而写祖先名字,只为证明这块地是埋祖宗的坟墓而已,只能说是没文化的小民在造假!同时,即使大姓强占了小民家的坟地,也不至于仍将小民祖先的旧坟及墓碑保留,以致一个坟墓内葬了两家的祖先。以朱熹的学问,不会不明白这些道理,可就是因为成见,模糊了他的眼力!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理性是法官最起码的职业要求。假如法官不够理性,那么冤假错案就无法避免,就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的权利受损,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公信力。因此,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始终保持理性,慎思、慎行、慎断。

法官要调整好心态。百姓都痛恨贪官,颂扬清官。然而,“清官”不一定是好官,好官不仅需要清廉自守,还必须真正不偏不倚,公正无私。做一个好法官既要不存私心、不畏强权,也要防止被“清官”的声誉所累,被道德所绑架,防止在“嫉恶如仇、锄强扶弱”之类的心理暗示下,走向偏执;既要防止因对一方当事人同情、怜悯而生偏袒,也要防止因对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厌恶而有失公正。

法官要坚持逻辑分析的方法。法官的判断如果不合乎逻辑,就会自相矛盾,就会将裁判置于不确定和无序状态,抛弃了逻辑,就等于放弃了理性。实践中,要慎防用生活经验取代逻辑推理,过分相信经验,难免会遭遇“死于经验”的尴尬。朱熹之所以判错了案,就在于其根据长期生活经验而认定“世上只有大家占小民的,哪有小民谋大家的”,在判案之前已先入为主,对大姓存有偏见,做出了错误的判决。

法官要坚持公正无私。《论语》中孔子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法官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国家权力,更来源于法官公正地执法。法官自身要有一种公正的角色意识,不受当事人意见的支配、不受社会舆论的控制、不附庸于行政权力,做到既不倾向于一方,也不对一方存有偏见,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中立。在诉前服务、调解、审理、判决的各个环节始终保持不偏不倚、不受权力压制、不受感情影响、不受利益诱惑。实践中,对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要公正地让双方当事人质证,并尽量公平地给双方当事人提供均等的辩论机会。实践中,要处理好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关系,既不敷衍推诿、亦不“随心所欲”,始终尊重事实,遵守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公正司法。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